发布时间:2026-09-22
浏览次数:52
税法遵从,又被称为纳税遵从。国家税务总局在《2002年一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当中曾明确税法遵从的定义,“即纳税人依照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它包含三个基本要求:一是及时申报,二是准确申报,三是按时缴款”。在国际上,纳税遵从度可以用来衡量某个国家税制征管效率的高低,它不仅可以反映出税收法规的执行程度,特别是能够较为清晰地反映出纳税人的自我纳税意识及其执行程度,并且还能够反映出国家税收制度的优劣及征管能力。针对纳税人履行义务的同时又增加税法遵从度作为衡量标准,其所包含的内容有:要让纳税人了解国家纳税政策的必要性,提高其对税法的认同感,对税收法律正确的认识,做到纳税人与税法的目标逐渐趋同,税法遵从相关理论基础有:预期效用理论、前景理论及博弈论等。

1、 Dhami C 2007阐述了预期效用理论的含义,是指在风险的情况下,个体会选择期望的最大化。冯·纽曼一摩根斯坦效用定理(VonNeumann-Morgenstern utility theorem)进一步在预期效用假设的前提下,通过数学公式构建理性人的决策模型。期望效用最大化模型可以解释纳税人为何选择合法合规的决策行为。然而,由于“理性人”假设的局限性以及纳税人的各种影响因素,在实际应用中,税收遵从的数据难以准确获得,因此不同学者在实证于理论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或多或少有相互矛盾的地方。
2、前景理论:早于1979年,经济学家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提出前景理论(Prospect Theory,该理论认为个体是基于各种风险的选择进而做出决策,而对前景的选择遵循的是某种心理过程和规律。如决策者在进行决策时是以某“参考点”作为决策依据,相对于该“参考点”的效价以及权重共同决定了决策行为。对于纳税人来说,由于自身的认知能力和信息的不平等,无法事先获得决策的“参考点”,并依据相应地信息综合考量而判断税法不遵从面临的风险程度进而做出相应的涉税决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对税法不遵从行为的风险判断主要基于税法中约定的处罚标准。
3、博弈论:博弈论探索了在某种特定条件下,不同个体或者群体之间的博弈策略并探究策略之间的相互制约影响。将博弈论应用于税务问题,在博弈任务中的参与者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来说,他们追求的是在法定范围内尽可能多地征税,税务机关的纯粹策略是检查或不检查;对于纳税人来说,他们追求的是以最低的成本支付尽可能少的税,而他纯粹的策略就是服从或不服从。征纳博弈是一种非合作博弈,存在一种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即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以一定概率随机选择稽查和偷税。
Copyright © 2032 上海戴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17768736376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