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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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开发运营企业在开展税务管理及筹划中面临着税收政策理解偏差的风险,主要表现如下。
首先,部分园区开发运营企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主要是由于企业对税收政策的解读不深人、不到位,或者对政策变化反应不及时,导致企业在税务申报、纳税义务履行等方面易出现错误。例如,税法要求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实践中,部分企业未及时向施工单位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虽已取得增值税发票但相关发票未按税法要求备注项目信息,导致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被税务机关调减成本扣减金额,造成税务风险。

其次,不同税收政策适用对象、范围存在差异,在实践过程中,部分园区开发运营企业对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理解不准确。例如,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可以从其销售额中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计算缴纳的增值税。实践中,部分企业未能准确把握该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在采取简易计税(非一般计税)的情形下仍从销售额中扣除了土地款,计税依据不完整;或者企业虽为一般纳税人,却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一次性抵扣土地款,未按政策要求随销售进度逐步抵减土地款,导致相关税务风险。
最后,园区开发运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能对税收政策的时效性理解不足。税收政策会随着经济发展和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企业如果未能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信息,可能导致筹划方案失效甚至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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