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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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
(1)规范税制调整的程序规则,推进中国税制建设的阳光化进程就一个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经济体的长远发展而言,建立社会经济生活运行秩序的“程序正义”原则,远较追求经济资源短期合理配置的“实体正义”原则重要得多稳健财政政策的着力点并不在于相机抉择式的需求管理与政策调节,而应是着重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规则就税收政策与税制改革而言,则应体现为规范税制的变革与调整程序,将税收制度的开征、调整以及收入归属变更纳入立法监督机制的法治化轨道,以此推进中国税制建设的阳光化进程,从而稳定微观经济个体对于税制改革的理性预期。

(2)配合财政政策的转型,提升整体税制的公平与效率世界性税制改革的经验表明,综合性的税制改革需要保持相对较长时间的持续性才可能产生预期的效果而中国财政政策从“积极”向“中性”的平稳过渡,恰恰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且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从而,可以使公共政策制定者,摆脱短期需求管理所要求的税收制度的局部频繁调整,而将更多的精力用于谋划提升中国整体税制的公平与效率而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无疑将大大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2、完善具有税收智囊功能的税务代理制度
所谓“税务代理”,指的是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从各国实践来看,借助于税务咨询代理机构的外部智库,已成为各国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重要手段。
3、搭建案例库信息平台,丰富税务风险管理手段
比照中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现实,无论是自身致力于税务风险防范的各类企业,还是提供涉税咨询服务的中介组织,在投入税务风险问题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上,总体规模均较小,难以实现规模经济的特点在非规模经济条件下,涉税组织不可能根据各个税种和不同类型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预先设计不同的税收风险规避模块,只能处于“一事一议”的小生产状态,相应地,也就难以形成税务风险管理通用式模板,自然无法大幅降低税务风险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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