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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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母公司对子公司重要管理人员实行委派制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向其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委派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主要财务人员,以有效贯彻财务集权管理方针、全过程监控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在为数不少的企业集团中,委派人员与母公司建立劳资关系,由母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并足期通过内部转帐分配给子公司负担。

(二)母公司对子公司资金进行统一调度和管理
企业集团对资金进行统一调度和管理,有利于增强企业的”造血“功能,买现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控制财务风险。买践中的具体操作模式有设立内部结算中心建立内部操作规范、流程,全面借助网上银行管理注册集团财务公司少数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报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子公司,完全规范化运作并成为企业集团资金管理、融资、信贷风险控制平台。
目前,由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准入门槛“太高,绝大多数企业集团只能选择内部结算中心模式,而现行税收征管政策对企业集团内部结算中心缺乏明确的规范,使得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资金”免费“调度极为普遍。
(三)对大宗原材料统一采购和调配、对产品统一销售
1.大宗原材料的”统购统配“
统购统配“强化了企业集团的买方地位,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并提升产品的
市场竞争力。即由某一子公司统一采购,再平价销售给各需要原材料的子公司。
2.产品的”统销“
(1)基于将经营陛业绩集中体现于母公司的统销
避免母公司成为纯投资性母体,从而以母公司为主体运作上市,买现企业集团整体上市。由母公司统销产品并成为集计划统筹、研发、营销中心于一体的总部买体,子公司成为生产加工中心。即子公司平价销售产品给母公司.母公司按市价统销给终端客户。
(2)基于加强企业集团整体市场竞争力的统销
某一子公司或母公司充当”统销执行者“,统一市场并扩大品牌影响力。即各子公司将产品以平价(或市价)销售给”统销执行者“、”统销执行者“以市价(或平价)统销给终端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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