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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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会计领域中,有两个我们比较熟悉的常用会计类型,它们就是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其中税务会计是基于税务业务与会计业务相结合后才形成的,因此,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就其业务内涵而言,具有一定的交又性和重叠性。目前理论界在税务会计内涵方面给出的大致描述是,“税务会计”,应以税法为准绳,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应用会计学理论方法准确计算出企业在当前应缴纳的各项税款,并做到按时缴纳和不拖延、不重漏。

而关于“财务会计”内涵的描述则是,对企业已完成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与监督,以此为企业管理层及其相关利益集团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财务报告会计信息,并保证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据此不难看出,在我国现行会计体系中,税务会计业务的开展需以税法作为主要考量标准,税务会计业务原则需依据税法来制定,或者简言之就是,税务会计是税法规制在会计业务中的应用体现;而财务会计业务的开展则主要是以会计所固有的原则作为主要考量标准,相较于税务会计而言,财务会计业务原则更加具体、明确,适用范围也更加宽泛。财务会计由来已久,税务会计相对要晚一些,无论是税务会计,还是财务会计,都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所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都在为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经济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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